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购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所有。但是如果购房人婚后在房产证上有加配偶名字,或者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该房产就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
一、民法典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使该房屋属于当事人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可看作还是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那么该房屋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可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单独所有的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单独所有的房产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后购买,只要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房子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结婚后买房能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结婚后买房允许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房屋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房子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出资所购,则父母可指定将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样房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