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卡诈骗犯可减刑,只要遵守监规、悔改或立功。根据《刑法》第7,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可减刑。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突出表现于抗灾或对国家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
法律分析
信用卡诈骗被判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中、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是否有减刑机会?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是否有减刑机会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法律规定了刑期减轻的条件,如认罪态度、赔偿被害人、积极悔过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能积极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良好,并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能会考虑减轻刑期。其次,判决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以及被告人的前科记录和个人表现。如果犯罪行为较为轻微,且被告人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和表现,也有可能获得减刑。然而,减刑并非必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个案来定。因此,被判信用卡诈骗后是否有减刑机会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七十,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获减刑。减刑的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活动、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是否能减刑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认罪态度、赔偿被害人、犯罪性质、个人表现等。具体情况需根据个案来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