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学校责任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5 08:43:44
文档

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学校责任吗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是学校的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加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是学校的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加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是学校的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加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文档

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学校责任吗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是学校的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加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