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不诉有案底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12 12:00:44
有罪不诉有案底吗?
法律分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导读法律分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罪不诉有案底吗?
法律分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