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行政诉讼一般要需要六个月才能审结,具体的审结规定如下:
(一)第八十一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二)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一、商标侵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
(一)行政解决方式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二、商标行政复议特征
(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为前提。
(二)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申请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被申请人。
(三)以作出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为复议机构。
(四)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复议审查内容。
(五)以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为结果。
(六)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