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贵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的。
第十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未给予充分补偿时强制被征收人搬迁是否适当
民有所居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进行房屋拆除是原则。通常情况下,在房屋征收人按照补偿安置协议或补偿安置裁决向被征收人提供货币补偿或者安置用房、周转用房之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任何单位组织实施的房屋拆除行为。也就是说,在未给予充分补偿时禁止强制被征收人搬迁。
律师答疑:
网友提问:被拆迁方与拆迁方达成了搬迁协议后,被拆迁方拒绝搬迁,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律师回答:
1、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办理。
达成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前提。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依法向人民起诉。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人民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4、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先予执行。拆迁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仅规定仲裁规则和仲裁地点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仅规定仲裁规则和仲裁地点的仲裁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的,是有效的。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