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交通事故中65岁的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相应的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