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包括经营参与权、利润分配权、处置股份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维护权益、知情权与监督权,其中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文件、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除外。
法律分析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推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
2,利润分配权。股东有权按其股份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分得股息和红利。
3,处置股份权。股东有权依法处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权力,如转让、买卖与赠与等。
4,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因故倒闭和解散时,在公司债务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股参加分配。
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与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与法律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投资者,享有一定的权益,如股权收益、参与公司决策等。然而,股东权益也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投资义务等。为了保护股东权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如违反公司法规的行为可能导致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积极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结语
股东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和投资者,享有多项权益,包括经营参与权、利润分配权、处置股份权等。同时,股东还有权维护自身权益、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了保护股东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责任。股东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积极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