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未约定的按照岗位工资的70%计算。连续病假工资根据工龄分别确定,不满六个月的为60%-100%,超过六个月的为40%-60%。病假工资可按月或按日计算,实际休假日数应剔除休息日和节假日。计薪日是指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法律分析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连续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且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确定工资标准,若无约定则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连续病假工资根据连续工龄分别确定,最低为本人工资的60%且不超过100%。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可参照国家规定的计薪日概念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