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在15日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即生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时间及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从劳动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生效。根据具体情况,生效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在劳动者收到决定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算。然而,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提出异议或上诉,生效时间可能会被暂时中止,直到最终裁决或解决争议。此外,具体的生效时间也可能受到地区性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因此,为了确保准确的生效时间,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指导。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根据劳动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计算的。一般情况下,生效时间是在劳动者收到决定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然而,如果劳动者对决定书提出异议或上诉,生效时间可能会被暂时中止,直到最终裁决或解决争议。此外,具体的生效时间也可能受到地区性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为了确保准确的生效时间,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