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再婚,一方没有户口本,可以通过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争取开具户籍证明,或要求对方分户出自己的户口。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到派出所要求补办户口本,然后凭离婚证分离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在结婚、离婚等情况下,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后再婚,一方没有户口本,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争取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要求对方把户口从对方的户口中分户出来。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到派出所要求户籍民警给补一个户口本,然后凭离婚证把户口中的自己分出来。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需要进行户口迁移手续以更新个人户口信息。具体办理步骤如下:首先,双方离婚后,由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其次,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经过审核,申请人将获得户口迁移证明。最后,根据迁移证明,前往新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完成户口迁移手续。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个人户口信息将得到更新,确保个益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结语
离婚后再婚,一方没有户口本,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争取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也可要求对方分户,如不配合,可到派出所要求补办户口本,再凭离婚证分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可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最后完成迁移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以确保个益合法完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