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怎么处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15 05:58:48
文档

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应这样处罚:行为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应当对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网络上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1、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2、个人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或打扰他人安宁:未经授权截扶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这类“侵权者”大多是黑客,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窃取和篡改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被侵权者几乎无法发现或知道黑客身份,虽然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实质上与传统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无本质区别。3、个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二、偷看日记 法律规定。
推荐度:
导读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应这样处罚:行为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应当对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网络上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1、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2、个人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或打扰他人安宁:未经授权截扶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这类“侵权者”大多是黑客,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窃取和篡改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被侵权者几乎无法发现或知道黑客身份,虽然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实质上与传统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无本质区别。3、个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二、偷看日记 法律规定。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应这样处罚:行为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应当对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网络上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1、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

2、个人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或打扰他人安宁:未经授权截扶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这类“侵权者”大多是黑客,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窃取和篡改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被侵权者几乎无法发现或知道黑客身份,虽然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实质上与传统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无本质区别。

3、个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二、偷看日记 法律规定

日记,信件是个人的隐私,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未成年人年纪虽小,生活比较简单,但也有自己的隐私。任何人都不可以拆看、隐匿、毁弃未成年人的信件,包括父母、老师。一些家长根本没有隐私权的概念,也不知道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往往未经允许就随意翻动孩子的东西,“审查”孩子的日记,拆阅孩子的信件,没收孩子喜欢的书籍、偷看孩子的聊天记录。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

三、私拆多少封信件触犯刑法

私开多少信封,不管多少,都违反了我国邮件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行为人不慎丢失、积压、销毁他人信件,或者误开他人信件为本人信件,不构成犯罪。侵犯通信自由必须是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就是要把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划清界限。私拆信封也是不道德的行为,希望可以改变这种恶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档

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既遂应这样处罚:行为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应当对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网络上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1、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2、个人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或打扰他人安宁:未经授权截扶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这类“侵权者”大多是黑客,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窃取和篡改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被侵权者几乎无法发现或知道黑客身份,虽然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实质上与传统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无本质区别。3、个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二、偷看日记 法律规定。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