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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07: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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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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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除了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之外,其他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在服务期内公司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一、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有哪些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具有如下要求:

1、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辞职报告)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递交辞职报告: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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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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