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辅警是合同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为正式编制的。辅警转为正式的条件可以参加招警考试,被招录后就有正式的公务员行政编制,或者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编制,有重大立功表现,用人制度改革。
担任人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人民工作。
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又称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身份人员。是依照《关于规范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设立的、参照《机关人民纪律条令》。由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赋予基本的执法权。
辅警队伍是一支由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县级以上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另一种是本地市民,义务辅警,是市民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每年的国家公,省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国考招警、省考招警都会有相当一部分职位是类职位,报考条件也不是很严格,专科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户籍的职位都有。被招录后就有正式的公务员行政编制,或者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编制。
法律依据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在管理方面,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要切实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地方统一领导下,、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在岗位职责方面,立足现行法律框架,区分警种和部门,明确界定、列举了文职辅警可以协助开展非执法、不涉密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勤务辅警可以协助开展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以及辅警不得从事的相关工作。在人员招聘方面,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或者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管理监督方面,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并就日常管理制度、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作出规定。在职业保障方面,明确地方各级要将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法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