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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看守所咋办离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7 12: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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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看守所咋办离婚

男方在服刑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夫妻俩可以在男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离婚调查取证要做到。(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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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男方在服刑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夫妻俩可以在男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离婚调查取证要做到。(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男方在服刑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夫妻俩可以在男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离婚调查取证要做到:

(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二、离婚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

(一)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到起诉离婚。

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见满两年,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书面申请另一半宣告失踪,人民作出另一半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

(二)直接到起诉离婚,由发出公告。可以直接到去起诉离婚,由对消失的另一半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也可以单方面做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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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看守所咋办离婚

男方在服刑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夫妻俩可以在男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离婚调查取证要做到。(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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