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孩子十八岁以后不再有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抚养费数额过高,可以协商或向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对方住所地人民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父母有抚养义务,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也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十八岁以后还会有抚养费吗
离婚孩子十八岁以后不会有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并且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且能够生活,在智力和精神都正常的情况下,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父母不再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孩子抚养费数额过高怎么办
抚养费过高的解决方法是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孩子抚养费不给怎样去起诉
孩子抚养费不给应该向对方住所地人民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孩子十八岁以后不再享有抚养费。如果您认为抚养费数额过高,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而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您可以向对方住所地人民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请记住,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会保护您和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