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累计支付一年以上生育保险、累计缴费不满一年或停止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可申请生育津贴。申领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书、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1、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三)乡镇、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
1、被保险人在本市累计支付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在享受生育保险福利的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被保险人出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
2、被保险人本市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累计缴费12个月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缴纳生育津贴。
3、被保险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时,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被保险人支付生育保险费,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被保险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结束后一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拓展延伸
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及要求:如何办理社保局的生育津贴申请?
办理社保局的生育津贴申请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首先,确保您满足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如在社保范围内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费、符合生育等。接下来,收集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等。然后,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或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申请提交后,耐心等待社保局的审核和审批结果。一旦申请获批,您将获得相应的生育津贴。如果申请被拒绝,您可以了解拒绝原因并进行申诉。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指导和信息。
结语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委托书、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等。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申请生育补助或生育津贴,需满足一定的缴费要求或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条件。办理生育津贴申请时,需确保符合条件并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递交申请。申请结果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的生育津贴。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差异,请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的指导和信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衍生问题: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于6个月内。报销时限:(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