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确实力履行(包括部分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确定被执行人今后也不会有履行能力的,会终结执行,执行案件宣告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