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之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属于违法辞退的,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补偿。
二、公司辞退员工怎样计算赔偿金?
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