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无安全员怎么处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5 20:35:32
施工现场无安全员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导读法律分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法律分析: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三十三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无安全员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