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上诉或抗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在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羁押日期不折抵。一审宣判后仍在押的可变更强制措施,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拓展延伸
缓刑生效前需要计算的关键日期是什么?
在刑事法律中,缓刑是一种根据被告人的情况,决定暂缓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形式。在缓刑生效前,需要计算的关键日期是缓刑的起始日期。缓刑的起始日期通常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宣判后判决生效的那一天。这个日期标志着缓刑的开始,被告人从这一天起进入缓刑期,享受刑罚暂缓执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确定缓刑的起始日期对于被告人和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非常重要,它决定了缓刑的具体期限和适用条件,对于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经二审维持原判,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确定缓刑的起始日期对于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