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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上报流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8 23: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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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上报流程

法律分析。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3.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报告。法律依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现场施工安全进行抽查。(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工程质量、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或抽检。(三)对各责任主体的有关资料进行抽查。(四)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五)受理各类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六)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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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3.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报告。法律依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现场施工安全进行抽查。(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工程质量、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或抽检。(三)对各责任主体的有关资料进行抽查。(四)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五)受理各类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六)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法律分析: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3.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现场施工安全进行抽查;

(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工程质量、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或抽检;

(三)对各责任主体的有关资料进行抽查;

(四)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五)受理各类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

(六)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七)按规定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和质量问题、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安全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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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上报流程

法律分析。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3.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报告。法律依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现场施工安全进行抽查。(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工程质量、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或抽检。(三)对各责任主体的有关资料进行抽查。(四)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五)受理各类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六)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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