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根据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人民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离婚后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分割,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离婚时,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分居期限内所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应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分居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拓展延伸
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离婚财产处理
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离婚财产处理是一个涉及法律和财产权益的重要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或判决进行。在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财产性质等因素。对于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平等分割或协商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处理也需要依法进行,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的归属等。在处理财产时,应尊重法律规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离婚时,分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财产处理是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协议分割或判决。考虑贡献、来源、性质等因素,可平等分割或协商分配共同财产。离婚时的财产处理需依法进行,保护双方权益。建议离婚前达成协议,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