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时,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2、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或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在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期间提出,应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应在离婚后一年内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法律分析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情形如下有: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2、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或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3、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拓展延伸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程序涉及一系列法律步骤和要点。首先,当一方认为婚姻关系存在严重损害时,可以向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如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对方的过错行为等。被告有权进行辩护,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反驳。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在评估赔偿数额时,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受损方的精神痛苦等因素。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程序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情形包括:1、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2、被告不同意离婚或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3、被告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需调解,不成则应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程序涉及法律步骤和要点,包括提交证据、辩护、审理和裁决等。赔偿数额考虑经济状况、婚姻期间贡献和精神痛苦等因素。双方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