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不想出借了,对方违约了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5 11:50:29
签订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不想出借了,对方违约了吗?
法律分析。对方没有违约。根据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时成立,没有成立也就不构成违约,但是如果给借贷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导读法律分析。对方没有违约。根据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时成立,没有成立也就不构成违约,但是如果给借贷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律分析:
对方没有违约。根据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时成立,没有成立也就不构成违约,但是如果给借贷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签订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不想出借了,对方违约了吗?
法律分析。对方没有违约。根据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时成立,没有成立也就不构成违约,但是如果给借贷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