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将判有罪,案件证据不足的将判无罪。被取保候审的人需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居住地,批准前需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会判无罪,取保候审的人,如果确实无罪就会判决无罪释放。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人民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拓展延伸
保释审查如何影响刑事判决结果?
保释审查在刑事判决结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保释审查的结果可以直接影响被告人是否能够获得保释。如果保释被批准,被告人将有机会在审判过程中自由身。其次,保释审查结果也可能影响陪审团或法官对被告人的看法。如果保释审查结果显示被告人有较高的风险再次犯罪或逃离司法程序,这可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保释审查还可以提供有关被告人背景、社会联系等信息,这些信息在判决过程中也可能被考虑。因此,保释审查的结果对刑事判决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人在经过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的评议后,将根据情况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应作出有罪判决;而对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应作出无罪判决。此外,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则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释审查结果对刑事判决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包括是否获得保释、对陪审团或法官的看法以及提供背景信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