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规定每周休息1天,且一周的工作时间平均没有超过44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的,合法。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