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一份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又转给第三人怎么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5 09:54:45
文档

一份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又转给第三人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其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从鼓励交易、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目的来看,法律应当允许债权人的转让行为,承认债权的经济价值,从而使债权具有流通性,实现担保融资、托收、贴现、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交易模式的构建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其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从鼓励交易、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目的来看,法律应当允许债权人的转让行为,承认债权的经济价值,从而使债权具有流通性,实现担保融资、托收、贴现、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交易模式的构建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分析: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其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从鼓励交易、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目的来看,法律应当允许债权人的转让行为,承认债权的经济价值,从而使债权具有流通性,实现担保融资、托收、贴现、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交易模式的构建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文档

一份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又转给第三人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其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从鼓励交易、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目的来看,法律应当允许债权人的转让行为,承认债权的经济价值,从而使债权具有流通性,实现担保融资、托收、贴现、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交易模式的构建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