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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农村拆迁赔偿标准介绍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5 09: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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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农村拆迁赔偿标准介绍

土地征收应公平合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农用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级制定,考虑多种因素并定期调整。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先补偿后搬迁,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养老保险等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地方制定。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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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土地征收应公平合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农用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级制定,考虑多种因素并定期调整。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先补偿后搬迁,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养老保险等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地方制定。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应公平合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农用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级制定,考虑多种因素并定期调整。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先补偿后搬迁,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养老保险等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地方制定。

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结语

依法征收土地,应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农民权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应及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应得到补偿,社会保障费用应安排妥善。农用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地方制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定期调整。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应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尊重意愿。县级以上应纳入农民社保体系,为其提供养老保险等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地方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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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应公平合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农用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级制定,考虑多种因素并定期调整。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先补偿后搬迁,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养老保险等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地方制定。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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