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是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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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7 01:29:16
夫妻一方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是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费用、军人的保险金和补助费等个人财产。这些费用是用于保障个人生活,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所获得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属于个人财产。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赔偿费用,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该费用仅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导读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费用、军人的保险金和补助费等个人财产。这些费用是用于保障个人生活,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所获得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属于个人财产。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赔偿费用,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该费用仅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费用、军人的保险金和补助费等个人财产。这些费用是用于保障个人生活,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所获得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属于个人财产。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赔偿费用,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该费用仅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夫妻一方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是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费用、军人的保险金和补助费等个人财产。这些费用是用于保障个人生活,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所获得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属于个人财产。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赔偿费用,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该费用仅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