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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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6 15:18:22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主要为以下内容。1、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比原来的128天增加了3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3、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法律依据。《关于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导读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主要为以下内容。1、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比原来的128天增加了3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3、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法律依据。《关于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主要为以下内容:
1、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比原来的128天增加了3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3、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第二条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0日执行。截止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本通知规定的产假津贴支付期执行。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主要为以下内容。1、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比原来的128天增加了3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3、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法律依据。《关于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