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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特征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2: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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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特征

法律分析:(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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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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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特征

法律分析:(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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