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买房,房证上名字无先后顺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要在登记机关登记为共同或共有财产,就属于登记人的共同或共有产权,与房产证上名字先后无关。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房证写两个人名字不分先后。夫妻共同买房写二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要是在登记机关登记为共同、或者共有财产的,就属于登记人的共同、或共有产权,和房产证上名字先后是没有关系的。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购买房屋,如何处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情况?
当夫妻共同购买房屋,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夫妻可以通过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手续,将另一位配偶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上。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结婚证、身份证等。其次,如果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手续,夫妻可以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对该房产的共同所有权和权益。这样,在法律上,双方仍然享有平等的权益和责任。另外,夫妻还可以考虑制定一份遗嘱或委托公证,确保在一方去世后,房产能够合理地传承给另一方。总之,在处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情况时,夫妻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夫妻共同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可通过房产证变更或签订协议解决。遗嘱或公证可确保房产合理传承。选择适当解决方案,咨询专业律师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