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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在减资后收回出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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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在减资后收回出资?

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劳务和信用出资仅适用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法律分析;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此规定股东不可退股,但可转让股权。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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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劳务和信用出资仅适用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法律分析;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此规定股东不可退股,但可转让股权。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劳务和信用出资仅适用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

法律分析

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此规定股东不可退股,但可转让股权。

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5、劳务和信用出资:有些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我国>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而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其中,货币出资用于支付公司的开支和运营资金,实物出资是以机器设备、原料等作为出资,知识产权是指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资或申请取得。劳务和信用出资在某些国家允许,但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合伙企业则可以以劳务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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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在减资后收回出资?

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劳务和信用出资仅适用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法律分析;公司减资后股东不可以收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此规定股东不可退股,但可转让股权。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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