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的回答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向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审理案件的人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二)法律援助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有效的代理权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4、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及相关的证明、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发给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