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支付方法有哪些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关于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条文意思来看,是两方面的:一是数额,即最高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超过部分不计算;例如,劳动者月工资是20000元每月,当地市级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00元每月,则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最高是18000元,超出的2000元部分则不计算。二是年限,即劳动者工作年限如果超过12年的,则最高按十二年计算十二个月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