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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证在哪里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3: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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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证在哪里办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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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


法律主观: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一)工作程序,1、审查证件,2、情况调查,3、测量尺寸,4、填写报表,5、上报审批,6、发证,(二)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三)需提交资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当地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福利,宅基地的土地权仍属于村集体。所以,农村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和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该转让出售被视为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公民个人并没有宅基地的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若有一下情况: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事实上是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对于农村宅基地转移,如何确定生效,除了登记之外,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在双方当事人能够保证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尤其重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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