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机关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2、行为人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已经是要依法判刑的,那么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3、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一、诈骗罪常见的八种情况有:
1、冒充亲友诈骗。采用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亲友的网上联络方式,然后冒充受害人亲友借钱,更有甚者,播放受害人亲友的视频聊天录像,以达到取信受害人目的;
2、冒充商业伙伴。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了受害人商业伙伴的电子邮箱后,利用该电子邮箱或注册用户名极为相似的邮箱名,冒充其商业伙伴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3、网上购物诈骗。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直接开设购物网站,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在网上兜售数码产品、游戏装备、监控器材等商品,诱使网民与其联系购买;
4、虚构中奖诈骗。通过电子邮件、论坛短信、网络游戏等方式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5、彩票预测诈骗。不法分子开设彩票预测网站,以有内幕消息、权威预测等为名,大肆吹嘘其历史预测成绩,诱骗网民汇款加入成为其会员;
6、股票预测诈骗。不法分子开设股票投资网站,冒充正规证券公司,以有内幕消息、权威分析等为名,大肆吹嘘其历史投资成绩,诱骗网民打款进行投资;
7、钓鱼网站诈骗。开设网址与真实网站极为相似的虚假网上银行、虚假慈善网站或虚假网络交易平台,骗取网民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从而盗取网民银行存款;
8、网上招聘诈骗。不法分子在各大网站、论坛上大量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引诱网民在网上应聘,再以收取会员费、介绍费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观要件,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诈骗罪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就可立案。在诈骗罪当中现在比较流行的是通过互联网网络实施诈骗的一种情况,也就是熟知的网络诈骗,此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也是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诈骗罪常见的情况有八种,包括冒充亲友诈骗、网上购物诈骗、虚构中奖诈骗、网上招聘诈骗等。
一、常见的网络诈骗方式
1、设计虚假的炒股软件
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设计出虚假的炒股软件,通过商业化融资融券交易平台,以知名期货公司和他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推广该平台,虚构该平台可以为客户通过大量股票交易业务,误导客户在该平台内存入大量资金进行虚假的股票买卖交易实施诈骗活动。
2、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提高虚假网站关注度
为提高虚假购物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扩大业务量,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将虚假网站排在搜索引擎的显著位置,引诱用户“上钩”。
3、谎称提升信用额度
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百度推广、qq等网络平台发布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及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并留有联系方式,诱骗被害人上当。一旦有人进行联系后,犯罪分子即假冒是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实施诈骗活动。
4、模仿电视节目中讲述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为了发财,竟然模仿电视节目中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活动。一旦被害人“入套”后,不法分子便编造各种谎言实施连环诈骗。
5、虚构准备慈善捐款
犯罪分子假扮富商,通过qq聊天交友寻找被害人并获取其信任。在以“慈善捐款”为诱饵钓得被害人后,其他同伙扮演富商身边的“知名律师”,以代为办理相关捐赠手续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税收、手续费、公证费等各类费用。待被害人上当受骗打款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快速转移至自己的“安全账户”。
6、假冒快递售后服务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大量快递公司单据信息,从中筛选出有退换货需求的顾客之后,犯罪分子假冒售后人员、公司经理等身份与顾客联系,以帮助退换货等名义,要求被害人打入400元左右不等的退换货保证金,收款后又以银行扣除手续费、公司会计开票面额不同等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汇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