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一、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必须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所实施的行为
所谓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是指违反票据法有关票据的签章、记载、背书等规定的票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2、必须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行为
所谓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出票人的付款委托,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在汇票上表示愿意按照票据文义付款的票据附属行为,亦即,票据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支付票据金额的票据行为。所谓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担当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附属票据行为。所谓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附属票据行为。
3、必须造成重大损失
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行为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至于何谓“重大损失”,有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二、对违法票据付款罪会判多少年
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判刑如下:
1、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单位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进行处罚。
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