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行政管理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做出该决定的机构或者其同级提出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出诉讼。
一、申请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也可以找上一级门。3、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由依法作出最终裁决。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行政复议么?
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以后,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处罚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按其规定的期限来申请。
三、工伤认定不成如何办,可以申诉吗
工伤认定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提起申诉。对工伤认定复议决定不服起诉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工伤认定复议申请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