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怎样执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5:34:44
文档

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怎样执行

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应采用吸收原则,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成后,管制继续执行。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一、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不得超过多少年。
推荐度:
导读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应采用吸收原则,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成后,管制继续执行。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一、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不得超过多少年。


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应采用吸收原则,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成后,管制继续执行。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

一、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不得超过多少年

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不得超过二十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刑期三十五年以上,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五年。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完成后,仍需执行管制。有数罪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不能少于多少年?

我国刑法第4章第6节规定了减刑制度,第7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三、什么罪能判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得知,行为人犯罪后,须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处刑事处罚。判刑期限根据不同的犯罪会有不同的结果,在刑事处罚中被判处六个月的刑罚的,既可能是拘役也可能是有期徒刑还可能是管制。根据刑法规定可知,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除刑法本法规定的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外,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管制的期限,当数罪并罚时,最多可以达到两年的管制期限。因此,如果被判处六个月的刑事处罚,既可能是拘役,也可能是有期徒刑,还可能是管制。在司法实践中,三种判罚执行情况是不同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一般是需要在监狱内进行的,对管制的执行处理,应当由机关来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文档

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怎样执行

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应采用吸收原则,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成后,管制继续执行。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一、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不得超过多少年。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