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的遗产后续继承人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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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9 15:37:11
儿媳妇的遗产后续继承人有份吗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不是一定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前的,一般认定为继承方的个人财产,即儿媳妇没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儿媳妇有份额。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导读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不是一定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前的,一般认定为继承方的个人财产,即儿媳妇没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儿媳妇有份额。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不是一定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前的,一般认定为继承方的个人财产,即儿媳妇没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儿媳妇有份额。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儿媳妇的遗产后续继承人有份吗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不是一定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前的,一般认定为继承方的个人财产,即儿媳妇没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儿媳妇有份额。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