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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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9 05:01:41
股份转让怎么办理?
律师分析。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导读律师分析。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律师分析: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转让怎么办理?
律师分析。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