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按照遗嘱或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开始继承的顺序继承,后续顺序不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房产证上写着孙子和奶奶名字的继承问题?
在处理房产证上写着孙子和奶奶名字的继承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核实房产证上的信息是否准确,确保孙子和奶奶确实是房产的合法拥有者。其次,查阅当地法律规定,了解继承权益的分配方式。根据继承法规定,孙子和奶奶可能享有继承权益。然后,与相关当事人进行协商,商讨继承事宜。可以考虑制定遗嘱或进行法律协议,明确继承权益的分配方式。最后,如果出现争议或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并进行诉讼程序。继承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因此确保遵守当地法律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至关重要。
结语
在处理房产证上写着孙子和奶奶名字的继承问题时,需经以下步骤:核实信息准确性,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商讨继承事宜,明确继承权益分配方式。如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并进行诉讼程序。确保遵守法律、寻求专业意见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