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和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合同类型: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受损害方:如果有受损害方,他/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3.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分析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 合同类型: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 受损害方:如果有受损害方,他/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拓展延伸
撤销的时间: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结语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包括合同类型、受损害方以及当事人一方的请求权。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况,或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同时,如果有受损害方,他/她也有权提出相应的请求。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要件,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