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8:01:00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法律分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导读法律分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法律分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