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规定,超市出售变质食品,消费者可退一赔三,如引发身体不适,需额外赔偿。购买过期食品属实,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并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超市出售变质食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退一赔三,如果造成消费者身体不适的,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一经查证属实,根据有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拓展延伸
超市产品质量管理:预防变质、合理赔偿的有效策略
超市产品质量管理是确保消费者权益和维护企业声誉的重要环节。为预防产品变质,超市应采取以下有效策略:首先,建立健全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从供应商到货架的产品质量可控;其次,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把控,定期检测和监测商品的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此外,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他们对产品质量的认知和重视程度。针对赔偿问题,超市应建立公正的赔偿机制,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到变质产品时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例如退款、换货或者赔偿金等。超市还应主动与消费者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通过这些策略的有效实施,超市能够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结语
超市产品质量管理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声誉的关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超市出售变质食品需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并赔偿消费者身体不适。购买到过期食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甚至要求支付10倍的赔偿金。为确保产品质量,超市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把控和员工培训。同时,建立公正的赔偿机制,积极沟通解决问题,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忠诚度,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