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妇女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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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9 17:45:03
殴打妇女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呢
1、故意殴打妇女的,经过鉴定造成被殴打妇女轻伤或重伤、死亡的,则一般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但要是殴打妇女,情节较轻,并没有达到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程度的,不认定构成犯罪,往往是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导读1、故意殴打妇女的,经过鉴定造成被殴打妇女轻伤或重伤、死亡的,则一般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但要是殴打妇女,情节较轻,并没有达到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程度的,不认定构成犯罪,往往是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1、故意殴打妇女的,经过鉴定造成被殴打妇女轻伤或重伤、死亡的,则一般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但要是殴打妇女,情节较轻,并没有达到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程度的,不认定构成犯罪,往往是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殴打妇女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呢
1、故意殴打妇女的,经过鉴定造成被殴打妇女轻伤或重伤、死亡的,则一般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但要是殴打妇女,情节较轻,并没有达到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程度的,不认定构成犯罪,往往是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