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是想提起民事诉讼的话,需要带以下材料到有管辖权的立案:
1、起诉状。必须由本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和被告各自需要一份。
2、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经济案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诉讼的基本程序有什么
诉讼的基本程序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
当事人去起诉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