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残疾人还是普通人,离婚程序都是相同的。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选择起诉离婚,将根据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做出判决,并最终颁发离婚调解书,其具有与离婚证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残疾人的离婚程序与普通人的离婚程序没有区别。分别为:
1、协议离婚时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权等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去民政局进行办理离婚登记;
2、起诉离婚,可以对财产分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来进行判决,最后给出离婚调解书,其就属于离婚证,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残疾人离婚程序和权益保障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社会保障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离婚需要按照一般离婚程序进行,包括提起离婚申请、调解、审理等环节。同时,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例如,离婚期间,残疾人可以申请临时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等经济保障措施。此外,残疾人在离婚后仍享有合法权益,如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为了确保残疾人离婚过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护,建议残疾人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结语
残疾人离婚程序与普通人无区别。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可判决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残疾人离婚涉及法律程序和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了保障措施。离婚期间可申请临时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离婚后仍享有合法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规定,保护自己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